按照学校文件规定,学术委员会由7人组成,由学院选举产生,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(常务)1名,其它委员5名。秘书1名。
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在学院党政、校学术委员会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院师生涉学术、科研问题。
二、在学科带头人支持下,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、推优、管理工作;
三、审定导师、研究生学术成果质量、等次;负责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评选、研究生科研项目评审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等。
四、负责学术专著出版、研究生教材等质量评审工作。
五、协同教学指导委员会,评审研究生课程思政等教学改革项目。
六、就相关学术不端行为提出处理建议、意见,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。
七、完成校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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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月1日